各团支部、院团委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团结引领广大经院青年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个人追求融入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中,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主动争当校训精神的人格化身,校团委决定在今年“ 五· 四” 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先进团支部
(二)优秀个人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
十佳志愿者
五四红旗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思想政治引领和政治教育,组织带动团员青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引导团员深刻理解“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 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有举措,2023年“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中参学率不低于95%。
(2)组织基础好。规范化建设成效好,扎实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团员信息完整,足额缴纳团费,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规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参考“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推优入党工作成效好,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比例不低于80%;“网上共青团”建设效果好,“智慧团建”“到梦空间”和“志愿汇APP”系统使用效能高。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团员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在青年团员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工作举措、工作亮点和工作成绩。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学校中心工作创先争优,有序引导团员参与乡村振兴、抗疫救灾等志愿服务;组织团员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第二课堂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支部学风建设效果好,人均绩点2.9以上;支部成员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评选方式:各班团支部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团委组织部开展团支部风采展示评议选出。团支部展示的前两名成为五四先进团支部,第一名推向学校参与校十佳团支部的评比。
时间安排:2021、2022、2023级各团支部填写先进团支部申报表,鼓励2020级团支部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申报。申报材料(800- 1000字)于3月21日中午12:00前上交组织部对接干事;3月23日前根据各班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材料打分占“先进团支部”评分的50%,在后续团支部风采展示时,现场表现打分占“先进团支部”评分的50%。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评选名额:全院产生2个先进团支部,推荐1个团支部参加学校十佳团支部评先。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团员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理解“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优良(青年大学习未学次数为0)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个小时(原则上以志愿汇APP数据统计为准)。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2023年学习成绩绩点在3.0及以上(2023级学生参考上学期学习成绩),无挂科现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科研创新、学生竞赛取得一定成绩,2023年体测成绩及格及以上。
(5)守纪律。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模范遵守团章,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个人基本信息须完整录入“ 智慧团建” 系统;近四年获评团员年度教育评议优秀等次1次及以上。
评选办法:各团支部评优秀团员名额为不超过团员人数(团员含预备党员和中共党员,下同)的8%。例如:统计2142团支部团员人数为42人,优秀团员名额为42*8%=3.36≈3人;大数据2041团支部团员人数为49人,优秀团员名额为49*8%=3.92≈3人。
团支部书记邀请班主任和支委成员一起,在符合基本参选条件的人员当中评议出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5%作为团支部优秀团员提名名单(提名名单结合个人参选意愿,着重平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名额向下取整(去除小数部分,保留整数部分),将团支部提名名单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投票,选出各团支部的五四优秀团员。(例如:大数据2041团支部团员人数为49人,则提名名额为49*15%=7.35≈7人,将提名的7人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结合投票选出49*8%=3.92≈3人。)
评选后期会根据各团支部申报情况,结合各团支部平时表现,确定额外奖励名额,团支部可根据获得的额外名额对优秀团员进行补充,由各团支部独立选出,获评五四优秀团员人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8%。各团支部进行五四优秀团员评选时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评议结果需确保团支部成员无异议。
2.优秀学生兼职团干部
申报“ 优秀学生兼职团干部” 的须是在共青团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共青团员或者中共(预备)党员,并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好。2023年学习成绩绩点在3.0及以上(2023级学生参考上学期学习成绩),无挂科现象,在科研创新、学生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2023年体测成绩及格及以上。
(2)工作能力强。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开展团的工作,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团员青年中的认可度高,工作上顾全大局,锐意进取,团结协作。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在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平均学习率达到学院平均学习率,且申报者青年大学习未学次数为0。
(3)作风纪律实。充分发挥“ 四个表率” 作用,模范遵守团章,主动履行共青团干部义务,组织观念强,积极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4)综合表现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热爱劳动,生活简朴,在校园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冲锋在前,主动承担工作。
评选办法:学院团干部包括: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学院团委部门负责人、学院团支部支委成员。团支部支委成员有: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班长以团支部副书记身份申报,副班长不能申报;学院团委部门有:组织部、宣传部、权益监察部、实践创业部、文体部、办公室,学院团委部门干事不可作为团干部进行申报。由符合条件的学院团干部自行填表申报。学院团委根据团支部平时表现情况以及团干部个人情况选出各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学院团委书记和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根据各部门负责人平时表现以及部门工作情况选出团委各部门优秀团干部。两部分汇总形成最终的优秀团干部名单。
评选名额:全院共产生13名优秀团干部。
3.十佳志愿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学业成绩良好, 正确处理专业学习与志愿服务的关系,2023年所有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一年以上,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师生广泛认可,取得良好反响。
(4)志愿服务事迹突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支教扶贫、社区服务、大型赛会、环境保护等志愿活动,总志愿服务时长150个小时以上(原则以志愿汇APP数据统计为准)。
评选办法:按照通知要求,有意愿申报的学生向学院团委提交1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汇截图、志愿者证书等),学院择优选择1-2名同学推荐参加校“十佳志愿者”评选。
4、五四红旗标兵
评选名额:学院推选1名学生参评。
(1)须符合“优秀团员”全部评选条件。
(2)在校期间全面发展、表现出色,同学认可度高。
(3)进校后综合测评排名一直名列班级前15%。
(4)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在A(A+)类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项。
(5)创新意识强,积极参与科研创新,完成科研立项、公开发表科研论文或在科研成果评选中获奖。
(6)积极参与社会工作,2023年担任校、院团学组织主要学生骨干或获校级及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7)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25小时以上(原则上以志愿汇“信用时数+荣誉时数”统计数据为准)。
评选办法:各团支部满足基本条件的成员自行申报,院团委根据申报材料以及平时工作表现由进行综合评议选出。成功推选为五四红旗标兵的学生需要配合学院完成百生讲坛系列活动的示范宣讲以及其他后续工作,后续工作配合意愿将作为重要参考标准。
三、工作要求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标兵申报表和先进团支部申请书一同打包,分为四个文件夹,文件以被推选成员的姓名命名,所有材料打包好后命名为:XX 团支部 2023年五四评选申报材料,在3月21日中午12:00前发至各团支书对应的院团委组织部干事邮箱。
申报表格内文字统一为楷体五号、单倍行距排版。个人基本信息部分需要居中。有数据填写部分全部保留一位小数,其数字部分字体也为五号楷体。
在所有评选结束之后,学院团委将名单报送学院党委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团委。其他未详尽事宜将由统计与数学学院团委进行补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经济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