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总结探索社会实践工作的有效经验与优秀成效,切实巩固社会实践的成果,选树优秀实践榜样,深化实践育人效果。更好引导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根据校团委统一要求及学院的工作实际,开展统计与数学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推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安排
1、各学院对所收验收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按照一定比例,推荐优秀团队、优秀个人、优秀成果,提交校团委实践部。
2、校团委实践部对推荐的优秀团队材料进行复审,依据复审分数确定40%的三等奖团队,其余团队入围最后答辩名单。入围答辩的团队应参加公开答辩评审会,进行5分钟以内的团队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经评委现场公开打分确定10%的特等奖团队、20%的一等奖团队、30%的二等奖团队,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3.校团委组织专家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评选确定积极分子、实践标兵、优秀成果、优秀指导老师等各类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4.校团委将在评选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大会、优秀实践团队及个人事迹报告会、优秀实践成果展等形式,全面展示我校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的显著成绩和良好风貌。
二、院内推荐项目与要求
(一)推荐优秀团队
1、评比条件
参考《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分细则》进行院内排名,根据排名顺序进行推荐。
2、推荐名额
按照3支(含)注册团队及以下的学院推荐1支,4支(含)注册团队及以上的学院按照30%的比例推荐(若结果不为整数则向上取整);校直属团队按照30%的比例由校团委实践部推荐(若结果不为整数则向上取整)。我院推荐1支队伍。
(二)推荐优秀个人
1、评比条件
(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过程真实可靠,各项材料填写符合要求,撰写规范。
(2)实践总结内容涉及自我感受与社会认知。
(3)实践选题立意新颖,分析问题透彻、全面,能够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对问题的分析新颖独到,实际操作性较强。
(4)严格遵守实践活动工作要求,树立了良好的经院学子形象。
2、提交材料
个人提交《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申请表》(附件一)、实践证明材料
3、评选程序
根据个人材料完整度由院实创部进行初评,初评通过后进入复评答辩环节。答辩每人需准备PPT展示,每人不超过5分钟。答辩评委由院团委副书记及院实创部成员组成。根据答辩成绩排名进行推荐。
4、推荐名额
各学院团委按照参与实践实际完成人数5%的比例评选出积极分子(若结果不为整数则向上取整),并在此基础上推荐1名积极分子参评实践活动标兵。统计与数学学院暑期社会事件活动共参与187人,按比例共推荐10名同学(包含实践标兵)。
(三)推荐实践标兵
1、评比条件
(1)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中评选产生。
(2)要求有突出事迹,表现优异。
(3)提交反映候选人先进事迹的材料。
2、评选程序
根据优秀个人答辩成绩,取排名第一的学生进行推荐。
(四)优秀指导老师
1、评比条件
(1)热心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积极指导实践团队开展各项活动。
(2)责任心强,亲自随队并全程参与实践工作,且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和任何安全事故。
(3)认真指导撰写实践成果,认真撰写指导意见、评语和指导心得。
(4)需提供先进事迹。
2、提交材料
个人先进事迹
3、评选程序
根据指导老师提供的先进事迹进行学院评选,评选评委由院党委副书记、院团委副书记、学院辅导员组成。
4、推荐名额
各学院团委按照1—3支注册团队推荐1名、4—6支注册团队推荐2名、7—9支注册团队推荐3名、10支以上注册团队推荐4名的原则进行推荐,校直属团队同。我院为1名。
三、工作安排
所有评优程序按校团委要求,在2023年9月24日前完成。各项目具体时间由院实创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