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与数学学院关于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统计与数学学院发布时间:2023-09-12浏览次数:141


为进一步总结探索社会实践工作的有效经验与优秀成效,切实巩固社会实践的成果,选树优秀实践榜样,深化实践育人效果。更好引导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根据校团委统一要求及学院的工作实际,开展统计与数学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推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安排

1、各学院对所收验收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按照一定比例,推荐优秀团队、优秀个人、优秀成果,提交校团委实践部。

2、校团委实践部对推荐的优秀团队材料进行复审,依据复审分数确定40%的三等奖团队,其余团队入围最后答辩名单。入围答辩的团队应参加公开答辩评审会,进行5分钟以内的团队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经评委现场公开打分确定10%的特等奖团队、20%的一等奖团队、30%的二等奖团队,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3.校团委组织专家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评选确定积极分子、实践标兵、优秀成果、优秀指导老师等各类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4.校团委将在评选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大会、优秀实践团队及个人事迹报告会、优秀实践成果展等形式,全面展示我校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的显著成绩和良好风貌。

 二、院内推荐项目与要求

(一)推荐优秀团队

1、评比条件

参考《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分细则》进行院内排名,根据排名顺序进行推荐。

    2、推荐名额

按照3支(含)注册团队及以下的学院推荐1支,4支(含)注册团队及以上的学院按照30%的比例推荐(若结果不为整数则向上取整);校直属团队按照30%的比例由校团委实践部推荐(若结果不为整数则向上取整)。我院推荐1支队伍。

    (二)推荐优秀个人

1、评比条件

(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过程真实可靠,各项材料填写符合要求,撰写规范。
    (2实践总结内容涉及自我感受与社会认知。
    (3实践选题立意新颖,分析问题透彻、全面,能够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对问题的分析新颖独到,实际操作性较强。
    (4严格遵守实践活动工作要求,树立了良好的经院学子形象。

    2、提交材料

    个人提交《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申请表》(附件一)、实践证明材料

    3、评选程序

    根据个人材料完整度由院实创部进行初评,初评通过后进入复评答辩环节。答辩每人需准备PPT展示,每人不超过5分钟。答辩评委由院团委副书记及院实创部成员组成。根据答辩成绩排名进行推荐。

    4、推荐名额

    各学院团委按照参与实践实际完成人数5%的比例评选出积极分子(若结果不为整数则向上取整),并在此基础上推荐1名积极分子参评实践活动标兵统计与数学学院暑期社会事件活动共参与187人,按比例共推荐10名同学(包含实践标兵)

    (三)推荐实践标兵

    1、评比条件

(1)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中评选产生。
    (2要求有突出事迹,表现优异。
    (3提交反映候选人先进事迹的材料。
    2、评选程序

根据优秀个人答辩成绩,取排名第一的学生进行推荐。

    (四)优秀指导老师

    1、评比条件

1)热心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积极指导实践团队开展各项活动。

2责任心强,亲自随队并全程参与实践工作,且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和任何安全事故。

3)认真指导撰写实践成果,认真撰写指导意见、评语和指导心得。

4需提供先进事迹

    2、提交材料

    个人先进事迹

    3、评选程序

    根据指导老师提供的先进事迹进行学院评选,评选评委由院党委副书记、院团委副书记、学院辅导员组成。

    4、推荐名额

    各学院团委按照1—3支注册团队推荐1名、4—6支注册团队推荐2名、7—9支注册团队推荐3名、10支以上注册团队推荐4名的原则进行推荐,校直属团队同。我院为1名。

    三、工作安排

    所有评优程序按校团委要求,在2023年9月24日前完成。各项目具体时间由院实创部通知。


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