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考务管理,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确保考试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巡视组
(一)巡视组成员
组长:张志刚、王 华
副组长:李丽、张艳伟、王磊
成员:雷俊丽、夏伦、黄振东、沈卉卉、李倩、熊君静、史高超
(二)巡视职责
1.巡视组成员应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巡视守则》的要求,重点针对我院学生的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查。
2.巡视结束后,巡视人员将《考场巡视记录表》交学院教学秘书。
(三)巡视安排
综合学校巡视安排,我院巡视安排如下,各位老师开考前10分钟在考场办公室(J2-107)拿巡考单。
时间 | 考务人员 | 巡视人员 |
2026-01-19(08:00-09:30) | 李倩、史高超 | 李倩 |
2026-01-19(10:00-11:30) | 黄振东、熊君静、 史高超 | 黄振东、熊君静 |
2026-01-19(14:00-15:30) | 李倩、史高超 | 李倩 |
2026-01-20(10:00-11:30) | 黄振东、熊君静、 史高超 | 张艳伟 |
2026-01-20(14:00-15:30) | 黄振东、史高超 | 黄振东 |
2025-01-20(16:00-17:30) | 熊君静、史高超 | 熊君静 |
2025-01-21(16:00-17:30) |
| 李丽 |
二、学院考试考务安排
(一)考务工作负责人:李丽
(二)考务人员:各系主任、副主任及学院教学秘书
1.本次我院组织的集中考试共213场次。1月12日-1月16日的考试,监考人员考试前直接在知行楼A118领卷子;
1月19日—1月22日考试,考务人员须在每日开考前40分钟至知行楼A118领取试卷并将试卷送至考务办公室(J2-107),再分发给各考场监考老师。做好清理、分发和记录工作。
2.考试过程中,及时解决考场中出现的各种突发问题。
3.考试结束后,应认真清点试卷袋,检查试卷袋封面填写情况。试卷袋清点完毕后,及时移交给课程所属系。
考试各时段考务人员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考务人员 | 试卷袋 | 领卷地点 |
1月12日 | 史高超 | 10 | 知行楼A118 |
1月14日 | 史高超 | 8 | 知行楼A118 |
1月15日 | 史高超 | 10 | 知行楼A118 |
1月16日 | 史高超 | 1 | 知行楼A118 |
1.19上午 | 李倩、黄振东、熊君静、史高超 | 数学54 金数4 统计9 | 知行楼A118 |
1.19下午 | 李倩、史高超 | 统计22 大数据2 | 知行楼A118 |
1.20上午 | 黄振东、熊君静、史高超 | 数学44 统计3 金数5 大数据1 | 知行楼A118 |
1.20下午 | 黄振东、熊君静、史高超 | 数学26 统计3 | 知行楼A118 |
1月22日 | 史高超 | 11 | 知行楼A118 |
三、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按照随机原则安排,具体安排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查询时应注意监考学期、时间、地点及场次,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学秘书联系。
2.监考人员应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监考守则》要求,认真做好考场的管理工作,保证考场纪律良好、秩序正常。
3.监考人员不分主监考副监考,均需先到考场办公室领取试卷,提前到达考场。
4.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违反《考场规则》的动机或苗头,应当众给予批评或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当场中止其考试,并将有关材料和证据送交考场办公室(J2-107)。教务处在对违规学生做出处理决定时,原则上以监考人员认定的事实为依据。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