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与数学学院院聘院长助理选拔工作方案

发布者:统计与数学学院发布时间:2025-12-10浏览次数:10

为做好学院院聘院长助理选拔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落实湖北经济学院“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湖北经济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岗位

院聘院长助理1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和教学规律,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已,清正廉洁。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能够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合作。

三、资格条件

1.学历职称。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资历、业务能力与素质。有较高的专业教学、科研水平,担任过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3.身体健康,年龄48周岁以下(截至2025年12月12日)。

四、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先进行会议推荐,在统计与数学学院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其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2、个人报名。请符合报名条件且对统计与数学学院院聘院长助理岗位有意向的同志,下载填写《院聘院长助理岗位报名表》(见附件),交至学院113办公室。

3、确定考察对象。由学院党委对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岗位报名意愿,向学院党委会汇报推荐情况。学院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对象撰写近三年重点工作事项或小结,安排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向学院党委汇报考察情况,提出建议。

5、讨论决定。学院党委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党委会汇报,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情况及任免理由等,经学院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党委会的建议,研究作出聘用决定。

6、公示任用。在院内进行任前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办理任职手续。

五、相关要求

1.要坚持干部选拔原则,严格组织程序,做到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2.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正确用人导向。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在选拔过程中严禁搞关系,拉选票,跑官要官,严禁拉帮结派或采用非正当手段谋取职位。

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7:00。联系电话:81972309。


附件:院聘院长助理岗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