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讲评是我校一项基本的学生管理制度,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学生集体意识、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依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晚讲评管理办法》,特制定学院晚讲评管理办法。
一、学生晚讲评由学院负责组织,由班主任负责以班级为单位开展。
二、学院对晚讲评情况进行检查及记录。晚讲评情况表交由班主任签字后,学院每周汇总并向本学院学生班级公布。由团委办公室协助。
三、各班需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教室,若有特殊情况更改晚点名时间、地点,需提前通知团委办公室。
四、晚讲评因病请假,需及时向班主任说明原因并申请请假,请假需提供就诊证明等有效证明。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请事假,确有特殊情况,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班主任说明情况。晚讲评请假需由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生效,学生应及时将有关截图发送给各班班长,便于班长统计晚讲评情况。
五、学生原则上不得连续请假超过三周,一学期请假总周数不得超过五周,超过次数则算无效请假,记为未到。
无故未到晚讲评,根据学生手册,一次未到记为旷课一个课时,扣0.3分综测。若有特殊情况请长假者,应到院办(知行楼A-115)申请,并将假条复印件交各班班长,班长在当周晚讲评结束后汇总至团委办公室。
六、各班班主任及时掌握晚讲评无故未到学生情况,对无故缺席晚讲评行为及时教育及管理。
七、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由统计与数学学院负责解释。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