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与数学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考勤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统计与数学学院发布时间:2025-05-12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生课堂行为,严肃教学秩序,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课堂考勤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勤管理

压实学习委员责任

课堂考勤工作由各班学习委员负责,如实记载每节课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学习委员不得瞒报、漏报缺勤情况。如发现有漏报、瞒报等情况,第1次学院将对学习委员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累计3者将撤学习委员职务,取消其参评本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及综测加分

(二)加强课堂考勤检查

学院将定期组织人员对课堂考勤进行检查。

(三)强化考勤情况公示

  各班学习委员结合课堂考勤情况认真填写《班务日志》,考勤记录须经课教师签字确认,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每周五下午6:30前,各班学习委员向院学生会学习部提交考勤台账学院每周日晚讲评将对各班缺勤学生情况进行通报。学院每周一将各班缺勤学生情况在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考勤公示存档,并作为处分学生的依据。

二、加强考勤处理力度

(一)因病因事不能出勤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无故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鄂经院发〔2017〕53号),学校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20-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40-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50学时及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旷课按实际授课学时计,迟到或早退两次折算1学时

(三)违纪处分的材料,将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档案和本人学籍档案。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