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与数学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晚归与不归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统计与数学学院发布时间:2025-04-03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严肃校纪校规,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人身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晚归与不归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查寝时间与方式

(一)查寝时间:

周一至周四周日22:00-22:30

周五至周及节假日除寒暑假20:00-23:00

(二)查寝方式:

通过“班级魔方”系统,周一至周四、周日实行定位签到+拍照签到;周五至周及节假日除寒暑假),行实时定位签到由班级生活委员每日发布签到任务23:10前提交查寝截图。

、请假审批流程

(一)常规请假

通过班级魔方系统提交申请

(二)突发情况处理

特殊情况可电话辅导员请假,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未按时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未请假。

、学生住宿晚归、不归的界定

未经批准,周日—周四晚22:30以后、周五—周六晚23:00以后返回学生宿舍者为晚归;未经批准,宿舍正常熄灯后至次日早晨5:30未回学生宿舍者为不归。

、学生住宿晚归、不归的管理

(一)家庭所在地离学校较近,双休日不在校住宿的学生需报所在学院审批、备案。

(二)学生晚归、不归实行登记制度,分别由公寓管理员和寝室长负责登记。

(三)晚归学生进入公寓必须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并登记。登记时必须写清本人姓名、学院、班级、宿舍号、学号、联系方式、辅导员姓名等信息。

(四)因特殊原因晚归、不归者须提供有效证明。

(五)各班级和学院每天要对住宿晚归、不归的情况进行检查,学生工作部(处)每周进行抽查。

五、学生住宿晚归、不归的处理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住宿晚归与不归管理办法》(鄂经院学函〔2016〕12号)规定:

(一)无正当理由晚归的学生,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一学期内晚归累计达2次者,给予批评教育;

2.一学期内晚归累计达5次者,给予通报批评;

3.一学期内晚归累计达10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4.一学期内晚归累计达15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5.一学期内晚归累计达20次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告知学生家长;

6.一学期内晚归累计达20次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的学生,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一学期内夜不归宿达1次者,给予通报批评;

2.一学期内夜不归宿达2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3.一学期内夜不归宿达3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一学期内夜不归宿达4次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告知学生家长;

5.一学期内夜不归宿达5次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申诉与复核

学院每周对学生未打卡情况及未打卡学生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学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诉,由学院进行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