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第四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和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要求,我院严格遵循“分类考核、重心下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全面评价、突出业绩”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客观的基础上结合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对全体教职工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聘期内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了全面考核,重点考核了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经学院考核工作小组严格评审、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我院全体参评教职工考核结果合格,特此公示。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