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4]40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复核审查,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认定结果公示。
公示期为11月11日—11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倡实名,以便调查核实,否则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7-81972692,地点:知行楼A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