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与数学学院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方案

发布者:统计与数学学院发布时间:2024-06-27浏览次数:38

  为了加强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考务管理,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确保考试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巡视组

(一)巡视组成员

 长:张耀峰、王  华

副组长:王  磊、张志刚、钟立伟、李  

 员:王玉宝、雷俊丽、夏  伦、黄振东、李  倩、熊君静、史高超

(二)巡视职责

1.巡视组成员应严格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巡视守则》的要求,重点针对我院学生的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查。

2.巡视结束后,巡视人员将《考场巡视记录表》交学院教学秘书。

(三)巡视安排

综合学校巡视安排,我院巡视安排如下,各位老师开考前5分钟在考场办公室(J2-107)拿巡考单。

时间

考务人员

巡视人员

2024-07-0108:00-10:00

王玉宝、黄振东、熊君静、史高超

王磊

王玉宝

黄振东

2024-07-0114:30-16:30

史高超

王华

 

 

2024-07-0208:00-10:00

王玉宝、黄振东、史高超

张耀峰

王玉宝

 

2024-07-0308:00-10:00

王玉宝、史高超

张志刚

 

 

2024-07-0314:30-16:30

熊君静、史高超

熊君静

 

 

2024-07-0408:00-10:00

夏伦、李倩、史高超

夏伦

 

 

2024-07-0410:20-12:20

夏伦、李倩、史高超

李倩

 

 

2024-07-0414:30-16:30

黄振东、史高超

黄振东

 

 

2024-07-0418:30-20:30

史高超

史高超

 

 

2024-07-0510:20-12:20

 

钟立伟

 

 

  

二、学院考试考务安排

(一)考务工作负责人:王磊

(二)考务人员:各系主任、副主任及学院教学秘书

1.本次我院组织的集中考试共161场次。6月25日的考试,监考人员考试前直接在知行楼A118领卷子;7月1日—7月4日考试,考务人员须在每日开考前40分钟(上午为7点20,下午为13点50)至知行楼A118领取试卷并将试卷送至考务办公室(J2-107),再分发给各考场监考老师。做好清理、分发和记录工作。

2.考试过程中,及时解决考场中出现的各种突发问题。

3.考试结束后,应认真清点试卷袋,检查试卷袋封面填写情况。试卷袋清点完毕后,及时移交给课程所属系。

考试各时段考务人员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务人员

试卷袋

领卷地点

625

史高超

8

知行楼A118

7.1上午

王玉宝、黄振东、熊君静、史高超

数学46

知行楼A118

7.1下午

史高超

6

知行楼A118

7.2上午

王玉宝、黄振东、史高超

数学33

知行楼A118

7.3上午

王玉宝、史高超

数学12

统计3

知行楼A118

7.3下午

熊君静、史高超

数学13

大数据1

知行楼A118

7.4上午

夏伦、李倩、史高超

统计16

数学6

大数据2

知行楼A118

7.4下午

黄振东、史高超

数学12

知行楼A118

7.4晚上

史高超

3

知行楼A118

 

三、监考人员须知

1.监考人员按照随机原则安排,具体安排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查询时应注意监考学期、时间、场次及地点,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学秘书联系。

2.监考人员应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监考守则》要求,认真做好考场的管理工作,保证考场纪律良好、秩序正常。

3.监考人员不分主监考副监考,均需先到考场办公室领取试卷,提前到达考场。

4.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违反《考场规则》的动机或苗头,应当众给予批评或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当场中止其考试,并将有关材料和证据送交考场办公室(J2-107)。教务处在对违规学生做出处理决定时,原则上以监考人员认定的事实为依据。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4年6月24日